在文学创作中,小说家以现实人物为原型塑造角色是常见做法,角色的形象往往也暗含作者对原型的褒贬。例如,鲁迅笔下的闰土形象可爱,正源于他与原型章闰水之间的友情。
然而,若角色被描画得过于负面,则可能激怒人物原型,甚至引来诽谤诉讼。为了避免这种麻烦,作家们有时会采取一种奇特的策略——为角色添加一个令人尴尬的虚构特征,其中最为人津津乐道的,便是所谓的“小丁丁原则”。
何为“小丁丁原则”?
1998年,精通诽谤诉讼的律师利昂·弗里德曼在《纽约时报》上解释了这一原则。他指出,若想成功起诉小说诽谤,原告必须证明角色与自己的相似度足以让读者产生联想。因此,作家会刻意给角色安排一些令人难堪的设定,比如“丁丁很小”。
“这样一来,没有人会跳出来说,‘文章里的小丁丁男人就是我!’”弗里德曼总结道。当然,这类“保护罩”不止一种,体臭、相貌丑陋或道德污点等也常被使用,其核心是让原型在自尊心上无法接受公开认领这个角色。
原则的经典应用:一场文坛风波
2006年,畅销书作家迈克尔·克莱顿(《侏罗纪公园》作者)在其小说《危机当前》中,塑造了一位名为迈克·克劳利的角色。此人是耶鲁毕业的专栏作家,却犯下性侵罪行,并且被明确指出“丁丁非常小”。
这个形象被广泛认为是在影射曾严厉批评过克莱顿的记者迈克尔·克劳利。两人教育背景和名字高度相似,但记者克劳利显然不认同小说中的罪行与生理描述。
最终,记者克劳利并未提起诽谤诉讼,而是撰文反击,暗示克莱顿此举是理亏后的人身攻击。此役让“小丁丁原则”名声大噪。
原则的局限:当虚构越过法律红线
尽管“小丁丁原则”有时能提供保护,但它并非万灵丹。如果作品内容越界,对原型造成了严重困扰,作家仍难逃法律制裁。
1979年的“戴维斯诉宾德利姆案”就是著名例证。小说家格温·戴维斯在作品中描绘了一位进行裸体疗法的心理学家,原型保罗·宾德利姆医生认为其形象被严重歪曲,遂提起诉讼。尽管戴维斯辩称角色外貌与原型不同(如发型、胡须),法院仍判定诽谤成立,戴维斯及出版商被处以罚款。
此案之后,美国作家们更加清醒地意识到,“纯属虚构”的声明并非绝对护身符。在文学创作与法律现实的夹缝中,“小丁丁原则”更像是一柄游走于灰色地带的暗器,虽能偶尔奏效,但绝非可以高枕无忧的盾牌。
